各学院、新生院各学堂:
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校园中拥有坚定理想信念、过硬本领、高尚品格,勇于创造创新、矢志艰苦奋斗的青春励志典型,激励全校学生自立自强,励志成才,树立高远志向,立志听党话、跟党走,扎根人民、奉献社会、奉献国家,成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,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经研究决定,今年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“励志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党委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
承办单位:学生事务中心
网络支持: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(www.student.tongji.edu.cn)“同济大学学生事务中心”、“同济勤助”微信公众号等。
二、活动时间
即日起至2019年12月
三、评奖安排
评选出“励志之星”10名,提名奖10名。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
四、参评要求
1.同济大学在册的全日制学生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认真学习,刻苦钻研,学习成绩良好;
3.吃苦耐劳,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,热爱生活,乐观向上,自立自强;
4.在各类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感恩回报、创新创业、公益服务、抗击灾害等活动中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。
五、参评方式
本次评选报名采用单位推荐、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模式。
1.单位推荐报名
2.学生自荐报名
学生可通过自荐形式报名。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准备报名材料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或嘉定校区F楼414-2室,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tjxsswzx@tongji.edu.cn,压缩包命名格式统一为“励志之星自荐-学院-学生姓名”。报名材料与学院推荐材料要求一致。
六、评选流程与宣传
1.评选工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,待报名结束后再行公布。
2.奖励表彰。评委会拟于次年初在同济大学颁奖典礼上对“励志之星”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。
3.宣传。在启动阶段,通过同济大学官网、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、“同济大学学生事务中心”、“同济勤助”微信公众平台,对“励志之星”评选进行宣传。评选结束后,学生事务中心将制作“励志之星”专辑进行宣传报道,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获奖者励志事迹。
七、其他事宜
1.最终获奖者将授予荣誉证书,给予专项经济奖励,优先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或社会实践活动,以及其他跟踪资助和后续支持等。
2.为在全校乃至更大范围内广泛宣传励志、弘扬正能量,获奖者,有义务参与本评选的相关宣传展示活动。同时学校有权推荐其至更高的平台,参评更高层次的评选。
3.为深入挖掘学生励志典型,请各单位在单位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、文字链接,链接指向学生处网站。
4.联系人:马老师 65983651,tjxsswzx@tongji.edu.cn。
5.本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学生事务中心所有,未尽事宜以学生事务中心通知为准。
附件:同济大学2019年度“励志之星”推(自)荐表
同济大学党委学研工部
同济大学学生事务中心
2019年9月23日